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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度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钟楼区超长期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您可在2025年9月10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519-88890427
电子邮箱:2649843456@qq.com
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钟楼区超长期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高新区(邹区镇)、各街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度我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超长期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25〕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2025年我区应实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共983台。通过本次电梯更新,不断提高住宅电梯安全节能环保水平,有效防范化解住宅电梯安全风险,建立健全住宅电梯更新长效机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电梯安全问题。
二、项目确认
在市级部门文件规定的按照电梯更新前使用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基础上,优先安排商品房小区电梯更新项目,原则上同一小区同步实施,统筹纳入本年度实施计划。未按市级部门规定完成更新的项目,取消本年度电梯更新计划,启动替补项目申报工作,经省、市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替补项目的确认方式参照计划内实施项目。
三、工作部署
根据市级部门文件通知要求,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
(一)成立电梯更新工作小组(2025年9月30日前)
以小区为单位,成立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委会(物管会)、业主代表、物业企业组成的电梯更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单元楼业主就电梯品牌、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梯控设置、项目实施单位、更新后管理及维保单位等达成一致。监督电梯更新施工安全及质量,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二)确认电梯更新候选方案(2025年10月31日前)
工作小组通过评议的方式选择不低于3家电梯品牌入围本小区电梯更新品牌候选名单,候选的电梯品牌企业应书面提供电梯更新方案。鼓励选用核心部件免费更换质保期长、整机质保期不低于5年的电梯品牌。工作小组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候选电梯更新方案,公示期为7天。
(三)确认电梯更新方案(2025年11月15日前)
公示期满后,工作小组组织涉及电梯更新的单元楼业主在“阳光物业”平台上投票表决确认1家电梯品牌及更新方案,并将表决结果进行公示7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电梯更新及维修资金使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四)合同签订(2025年11月30日前)
工作小组指导各单元楼业主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属地镇(街道)进行小型工程项目备案,在合同中明确更新项目满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报备的项目,取消该单元楼本年度电梯更新计划。
(五)项目施工(2026年9月30日前)
施工单位向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镇(街道)建设部门申请办理电梯更新开工告知,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等使用单位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旧梯停用、注销等手续。
施工单位应具备电梯拆除、土建、电梯安装等工程相应资质,根据施工方案(含旧梯拆除回收、井道机房整改、新梯安装调试等)进行施工。
镇(街道)根据小型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管,并指导工作小组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
(六)竣工交付(2026年10月31日前)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特检部门申请电梯监督检验,通过检验后应在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电梯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交付使用。
(七)补助发放(2026年12月31日前)
电梯更新项目完成使用登记后,项目实施主体按规定向所在地镇(街道)提出补助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的,镇(街道)、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出具审核意见,报区财政局审定后发放。
补助资金的申请和支付应严格按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规定,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严防虚报冒领、资金浪费、挤占挪用。
四、组织保障
为强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保障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牵头领导,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镇(街道)为参与单位的电梯更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统筹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区电梯更新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项目确认及申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电梯更新工作要求;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各板块工作进度,组织实施年度考核。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电梯注销、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将更新后的电梯统一纳入电梯监管体系;负责电梯更新技术要求的咨询解答,配合完成项目确认及申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相关资金保障及资金的拨付、监督及审核等工作。
镇(街道)具体落实电梯更新项目的推进实施,做好电梯更新的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矛盾协调,指导监督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将电梯更新施工纳入小型工程建设管理范畴。
上级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补贴等工作另有规定的,依据上级部门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