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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5年1月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19600/2025-00001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5-01-02 发布日期: 2025-01-02 废止日期: 2025-01-08
内容概述:
2025年1月2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常州启扬塑胶有限公司

常州启扬塑胶有限公司扩建PET热缩管套、塑料件生产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鹤溪村

江苏天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利用自有厂房的2#楼生产车间及3#楼生产车间中闲置区域,扩建PET热缩管套、塑料件生产项目,购置混色机、成型机、收卷机、印刷线、卧式注塑机等设备47台(套),项目扩建完成后形成新增年产PET热缩管套100t、塑料件200t,全厂年产PVC热缩套管500t、PET热缩管套500t、塑料件200t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拖运至常州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PET热缩管套生产线:

造粒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现有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混合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增的一套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的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印刷废气在印刷车间内密闭负压收集,通过现有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粉碎粉尘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塑料件注塑生产线: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增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的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粉碎粉尘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其余未捕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常州维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维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用高阻燃高密度聚氨酯微发泡新材料生产项目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灯市路130号

常州润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维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新能源电池用高阻燃高密度聚氨酯微发泡新材料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选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灯市路130号,租用常州邹区灯具电商产业有限公司所属的闲置生产厂房(编号:2号楼402室),共计建筑面积1109平方米,购置聚氨酯浇注机、连冲机、胶带复合机等设备,设计产能为年产新能源电池用高阻燃高密度聚氨酯微发泡新材料3.6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隔套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排入常州市邹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发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两级活性炭)处理,最终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3

常州市柯哲照明有限公司

常州市柯哲照明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灯罩100万只、装饰件3万件项目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前王村

常州观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前王村常州市永刚纺织厂的闲置标准厂房750平方米,购置吹塑机15台、注塑机5台、控压机2台等主辅设备共计22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灯罩100万只、装饰件3万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当地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常州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吹塑和注塑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公示期限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441、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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