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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5年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19600/2025-00019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2-13 废止日期: 2025-02-19
内容概述:
2025年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岳杨路(扁担河路-腾龙路)道路工程

常州市钟楼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邹区镇)(东起腾龙路,西至扁担河路)

常州华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邹区镇)内,估算总投资11492.2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岳杨路(扁担河路-腾龙路)道路工程,长约1280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26米;(2)新建跨礼河、跨岳溪河桥梁各1座;(3)管线工程: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管道基本与道路工程同长,并与相交道路上相关管线相接;(4)同步实施绿化、照明和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1、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后产生的废水、施工泥浆、施工场地雨污水等,经施工场地内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生活污水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施工期做好以下扬尘防控措施扬尘控制: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物料装卸、运输时加盖篷布,易洒落的散装物料堆放场所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建设现场搅拌站。落实常住建[2020]265号中 “六个百分百”要求。在易产生扬尘场所设置TSP及PM10自动监控点,确保扬尘排放达标。

3、噪声:项目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监督管理,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5、生态: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本工程征地范围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工作,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过程尽量减小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441、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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