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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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滆湖北片入湖水系生态整治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岳溪河
江苏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岳溪河,东起岳西河,西至腾达路。岳溪河裁弯取直新挖河道长600m,河道开挖土方10.8万m3,岸坡整治1200m、清杂绿化10000m2,原老河道填埋土方6.53万m3。
1、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生活污水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施工场地及堆场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洒水喷淋、防尘网和苫布覆盖;在清淤过程中喷洒防臭抑制剂;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定期检修等措施控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项目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监督管理,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5、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本工程征地范围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工作,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过程尽量减小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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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441、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