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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探索小区业委会收物业费方式!江苏出台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7-05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当前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堵点,江苏将以“三公开、三提升、三通畅、创新试点示范”为主攻方向,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江苏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巩固提升;物业服务和收费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开机制全面建立,部门职责公示公开机制有效落实;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超过70%,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超过80%,全省通过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新增3000人左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申请使用“绿色通道”全面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领域信访举报处置率100%,物业服务履约率明显提高,投诉数量显著下降;各项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

聚焦物业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小区管理短板弱项、群众急难愁盼和行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12项重要任务。比如,聚焦小区管理短板弱项,要求提升业主自治组织组建率,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因地制宜采取业主自治、政府托底、国企进驻、引入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等多种形式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推动资源整合,通过片区化统筹、盘活闲置资源、智慧化改造等方式,积极探索“低收费、可持续”模式,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正确合规使用,是困扰许多小区居民的难题。《实施方案》提出,要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申请使用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条件,针对房屋渗漏、电梯故障、消防隐患等不同问题,明确申请使用流程和所需材料,依法依规采取压减申报要件、优化工作流程、限时审核拨付等方式,提高申请使用效率。

各地将选取一些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探索开展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采取包干制以外的物业收费方式、拓展智慧物业应用场景(电子业主卡、业主在线表决平台等)、发展“物业+生活”融合服务、项目经理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述职、业主委员会离任审计等试点。通过开展试点,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破解行业共性难题。

《实施方案》还提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由单一小区物业服务向“物业+生活服务”、复合业态、片区化、城市物业等模式融合发展,加速向全域化综合服务转型。

(本文刊于2025年7月1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转载自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https://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5/7/4/art_8642_11595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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