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钟楼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有序、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一)主动公开方面。钟楼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钟楼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主动规范公开我局的五类信息,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概况、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4年度我局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26条,处理部门信箱投诉4件,动态信息179条,热点回应信息1条,意见征集4次,在线访谈1次,专题专栏1个,网上直播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钟楼区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答复,答复率和按时答复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区政府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要求规范各栏目信息的发布,及时完成交办任务,结合《钟楼区政务公开工作简报》的每月通报情况,抓实抓细问题整改,持续做好整改提高,定期掌握执行情况,有序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更新动态信息,积极完成意见征集、热点回应、在线访谈、网上直播、专题专栏重点栏目制作,提高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覆盖面,及时主动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对信息的浏览。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三级审核制度,即:信息填报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领导审批,进一步确保涉密信息和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上网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各部门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政策,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强化时效性管理: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情况,对逾期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跟踪督促,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