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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5年8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19600/2025-00109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5-08-18 发布日期: 2025-08-18 失效日期: 2025-08-22
内容概述:
2025年8月1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江苏瀚维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瀚维阀门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高端阀门生产基地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春江南路东侧,新龙路北侧

江苏蓝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春江南路东侧,新龙路北侧,用地面积约235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计划购置数控机床、潜水式阀门试验台、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等设备130台套,建设高端阀门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城镇管输及西气东输配用阀门20万台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涂、流平和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一起通过3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常州辰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常州辰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新能源汽车内外饰零部件生产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北港街道合欢路60号

常州龙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合欢路60号,投资总额5000万元,租赁常州市宝盾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2103平方米,计划购置生产喷涂线、注塑机等设备57台(套)。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内外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涂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气旋塔+除雾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根2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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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常州市永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常州市永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变压器油箱及附件生产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新昌路(长江铸工厂区内)

江苏天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永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人民币,于常州市钟区新闸镇新昌路租赁常州市长江铸工材料有限公司空闲厂房5028平方米,于该处新建厂区进行生产,购置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卷板机、喷砂房、喷漆房等主辅设备约30台/套,项目建成后新增变压器油箱及附件3000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喷砂粉尘通过密闭收集一起合并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干式过滤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公示期限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441、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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