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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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恒启塑料有限公司
常州市恒启塑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只软塑折叠箱项目
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紫薇路15号
常州市泽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搬迁至钟楼区北港街道紫薇路15号,租用常州市勤业电子有限公司1050平方米闲置厂房,购置注塑机组、粉碎机、中控成型机、压缩机等生产设备13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只软塑折叠箱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塑化、成泡、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粉碎回用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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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消费电子与数据服务器精密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桂花路29号
江苏天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利用精研科技C园自有厂房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新增购置注射机、连续炉、单体炉、自动化设备等496台(套),对新型消费电子与数据服务器精密MIM零部件及组件生产线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型消费电子与数据服务器精密MIM零部件及组件4430万件(套)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混合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混料粉尘、挤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套水膜+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29#、30#)排放。破碎粉尘、注射成型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套水膜+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31#、32#)排放。催化脱脂废气排入密闭收集管道,通过一套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33#)排放。本项目共7台连续烧结炉,每台连续烧结炉单独设置一根15米高排气筒,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7根15米高排气筒(34#~40#)有组织排放。单体烧结废气排入密闭收集管道,通过一套油气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41#)有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42#)有组织排放。镀膜废气排入密闭收集管道,通过一套油气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43#)有组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3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高精密、高性能传动系统组件生产项目
本项目预计投入12206万,利用厂区内现有空置厂房研发中心2F、办公楼2F、十三车间1F,新增OMM(光学测量机)、CMM(三坐标)、金相显微镜、分析天平等设备,研究基于精密注射成形的高强高韧粉末冶金关键技术研发与3D打印新产品的研究与应用,研发批次分别为150批/年与180批/年。本项目仅进行研发,不进行实物类产品生产及销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达标排放。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
2、废气:本项目装粉废气G1经集气罩收集,打印废气G2、固化废气G3经设备密闭收集,一同通过1套“滤芯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拆包粉尘G4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水喷淋装置除尘。上述废气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44#)有组织排放。脱脂废气G2催化脱脂废气排入密闭收集管道,依托厂区一套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通过该装置的1根15m高的排气筒(33#)有组织排放。烧结废气排入密闭收集管道,依托厂区一套油气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并通过该装置的1根15m高的排气筒(41#)有组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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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套新型消费电子与数据服务器精密 MIM 零部件及组件抛光工序生产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8号
项目利用企业自有厂房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新增购置自动抛光机、手动双头抛光机、溜光机、平磨机、喷砂机等配套设备65台(套),对新型消费电子与数据服务器精密MIM零部件及组件抛光工序生产线进行扩建。项目前道工序位于C园(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桂花路29号),本次在D园扩建抛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配套年产新型消费电子与数据服务器精密MIM零部件及组件80万件(套)抛光工序的生产能力,即年抛光可穿戴设备外观件80万件。
2、废气:本项目溜光粉尘G1通过密闭收集至湿式除尘器,经由湿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6#)排放。喷砂粉尘G2通过密闭收集至喷砂机自带的旋风除尘装置,再通过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7#)排放。
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441、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