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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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邹区小晶五金加工厂
常州市邹区小晶五金加工厂新建塑料灯罩生产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鹤溪村委鹤溪村18号
江苏天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邹区小晶五金加工厂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240万件塑料灯罩生产项目。项目利用自有厂房面积3280平方米,并对其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全自动吹塑机、全自动注塑机等设备32台/套,形成塑料灯罩240万件/年的生产能力。
1、废水: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现有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地表水体。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新增员工生活污水近期拖运至邹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管网铺设完成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邹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京杭运河。
2、废气:本项目吹塑成型废气、注塑成型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统一送入到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尾气由风机引出,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集中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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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441、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