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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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鸿润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鸿润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自粘型保护膜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松涛路58号、松涛路59号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松涛路58和59号,租用常州誉耀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松涛路59号)现有厂房2592m2以及常州宣纳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松涛路58号)现有厂房5698.5m2进行建设,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59号厂区购置吹膜机、复卷机、分切机等设备14台(套),58号厂区购置印复机、涂布机、分切机、复卷机等设备11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59号厂区年产2000吨自粘型保护膜、58号厂区年产1000吨自粘型保护膜的生产规模。
1、废水: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厂区现有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59号厂区产生的挤出吹膜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59号厂区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58号厂区产生的调墨废气、印刷烘干废气、复合烘干废气、调胶废气、涂布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未被捕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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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441、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