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经济开发区北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4〕84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及物流运输能力,改善企业及基础设施条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钟楼经济开发区北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陆运能力提升、联运能力提升等三部分内容。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06127.16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501-320404-04-01-569232)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