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条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水利水务工作,做到依法履职,完善机制,突破重点,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为我区农业水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4年8月,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参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二)紧抓“关键少数”,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民普法紧密结合,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农业农村水利普法工作重点抓好抓实。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能力,已开展中心组学法4次,集中参加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5次,参加培训100学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转变职能,更好发挥政府机构作用。
1、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建设,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指示,由我局牵头的11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先后撤销并对政府部门挂牌、编制等重新核定清理,部门职能更为清晰;编制全区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履职更为畅通高效。
2、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完善制度建设,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化管理,确保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管理清单。重大事项决策事项全部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将法治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核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
3、加强队伍建设,规范人员管理。2024年,农业农村局组织2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顺利通过,具备在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7名。相关人员信息100%录入江苏省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违纪违法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所做出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均无违法现象,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坚持法治驱动,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完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平台,主动公开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程序等办事信息并做好动态更新,提供网上办理、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
2、重视文件规范,推行政务透明公开。一是加强文件规范性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保证各类文件的依法依规性。目前,我局现存规范性文件1件,公平竞争审查文件2件。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保证本部门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公开。
3、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今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件15万件,实现零投诉、零差错、零超时办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100%。其中,检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49台次,行驶证登记业务9次,核发注销驾驶证业务9次。动物诊疗许可审批4件,农药经营许可审批1件,畜禽运输车辆备案6辆,执业兽医师注册11件。开展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约15.2578万份。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30件。
4、开展行政许可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年完成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14个,覆盖检查事项15个,其中依据信用分类抽查市场主体事项占比80%,跨部门任务占比75%。加强日常监管,在畜牧兽医、防汛、农(水)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1、配合落实人大监督机制。配合完成钟楼区人大代表幸福河湖后塘河建设现场和梧桐河断头浜整治现场等系列巡河调研。在荷园代表联络站参加新闸街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家入站”活动。围绕“依法文明养犬”活动主题,面对面与代表群众讨论,回应解决《养犬条例》的宣贯实施、养犬登记证办理、犬只防疫免疫以及检疫等群众普遍关切问题。同时,全年完成人大议案交办件6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1件。吸纳民意汇集民智1条。满意率100%。
2、配合落实协商民主机制。在邹区镇桥东村、刘巷村、佳佳农业,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人才、产业发展和长效机制等方面,配合九三学社常州市委会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民主监督团完成监督调研。同时,全年完成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2件。满意率100%。
3、深化矛盾调处。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来,我局处理12345工单107件,阳光信访3件,政府平台交互系统1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信访人对案件办理情况满意度高,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四)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改进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第32届“世界水日”和第37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一是在区行政中心通过设立宣传展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水行政法律法规知识,传达节水理念,水资源保护措施,倡导“节水、爱水、护水”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二是在大运河畔,联合常州市河湖处党支部、常州市排水管理处第三支部、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总支部、南大街街道等8家单位组成常州市红色联盟,以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为宗旨,以实现“河清•水净•岸靓(亮)”河湖环境为目标,在老大运河沿同济桥东侧口袋公园至西瀛门城墙段,以沿途发放宣传册、大运河周边水利、照明、排水等设施设备专项巡查、“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常态化机制共治共建,结对创新,主动服务等不同形式开展“共绘水美常州生态底色共建水韵龙城幸福河湖”大运河毅行活动。
2、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教育。一是在荷园社区围绕“遵规守约,依法养犬”“加强管理,规范养犬”“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四个方面文明养犬知识举办区级普及宣传教育讲座。二是围绕《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法规出台的背景、意义和焦点问题邀请江苏钟鸣律师事务所邹璐进行多维度解读和剖析。三是制定《钟楼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发动各街道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教育。
3、开展“田野蒲公英”农机安全宣教普法暨农机“送检下乡”活动。一是通过设置农机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发放“田野蒲公英”农机安全宣教资料,现场讲解和扫码观看安全宣教视频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农机安全宣传,增强农机手、农机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二是组织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农机年检,通过对关键部位的检查及整改,保障了农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
4、开展“清网行动”,普及渔业法律法规知识。一是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专项清网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集中清理辖区水域违规设置的地笼网、刺网及废弃渔网,强化钟楼区域内河道治理。二是向岸边群众普及渔业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倡导抵制使用禁用渔具、严禁实施非法捕捞作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实现河道“长治久清”的良好氛围。
5、开展农业生态敏感区污染溯源排查工作,普及水域生态安全知识。联合钟楼生态环境局、邹区镇开展钟楼区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根据工作导则要求排查生态管控区内畜禽养殖、池塘养殖、农业种植污染情况,形成农业污染源溯源排查清单。开展入河排口污染监测,对排放水量、污染指数等掌握精准信息,通过数据比对与分析掌握农业生态敏感区污染状况,加大水域生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为后续开展整治提供依据。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门执法能力偏弱。钟楼区农业水利行业执法工作由市级执法支队承担,区级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行政许可等事项监管工作,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践经验工作人员偏少,总体执法能力不够。二是普法力度不够。社会上许多人对农业水利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支持的力度不够大。后续将继续加强行业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三是“双公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待加强。未来准备在区委区政府指导下,按照要求及时做好信用信息报送与运用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要求,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农业水利政策贯彻执行行政行为涉及广大群众的具体利益。为此,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
(二)完善普法工作格局。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水利普法工作机制,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加大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力度,深入了解群众需要,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服务相融合、与落实职能工作相融合、与氛围布置相融合,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优化农业信用环境。以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丰富实践载体为着力点,切实承担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主体责任,整合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推动农业农村水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