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面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展示统计工作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2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9条,部门动态61条,公示公告1则。常态化保障统计信息栏目的加载,完成意见征集及反馈1次,热点回应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信访管理件5个。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向申请人公开,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中关于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等专栏的维护与更新,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受统计数据公布的影响,存在数据板块加载不及时的情况,后期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深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还有就是栏目超期等问题,后期要强化工作的专人专岗培训到位,保障各栏目及时更新,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完善统计信息公开产品,统计局每月按时发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月度经济运行简析》,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数据。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形成了涉及统计局各个专业的经济运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