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局党组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姜 虹: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主持财政结算中心工作。分管预算科、区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绩效管理科。
宋泉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府采购管理、税政法规、计算机信息、政策研究、信息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教培训、机关党建、经济建设、会计、农业财政管理、基层财政管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分管综合科、经济建设科。
郭宏星:党组成员。协助负责基层财政管理工作。
范筱微: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期间不参与财政局分工。
李 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金融、国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债务管理工作。分管国资债务管理科。
焦骐洲: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董 琳:党组成员、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国库管理、财政收入组织、财政收支分析、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结算中心工作。分管国库科。
根据工作需要,毛丽华同志协助领导班子负责相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毛丽华同志负责预算、行政政法、教科文、社会保障、绩效管理、工贸发展工作。协管预算科、区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绩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