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受区城市管理局委托,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2、受常州市钟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行使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事权之外的行政处罚权。
3、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4、组织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5、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队伍的政治、纪律教育的法制、业务培训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环卫处
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街道乡镇、转运站、保洁作业公司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机械化冲洒水洗扫、果壳箱清洗工作。
4、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调度工作。
5、负责辖区公共厕所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垃圾分类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街道乡镇、小区物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7、负责辖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1、 负责编制本区公园、道路绿化管养标准、考核巡查办法、制定养护工作管理制度。
2、 负责对本区公园养护经费测算。
3、 负责对本区公园、道路绿化管养情况的考核巡查业务指导和养护监督。
4、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