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钟委办发〔2019〕46号),区城市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党政群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档案、机要、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接待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协助做好纪检工作。
(二)市容整治科。负责制定全区市容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道路临时占用的市容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广场、新村小区)设置店招店牌、横幅、气球、气模等四类广告设施的市容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代收建筑垃圾处置规费,监督管理工地出入口,核准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综合协调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城管局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负责对全区镇、各街道、部门城市管理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指导、监督。
(三)受理考评科。承担全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指挥协调、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编制相关考核标准和规则;负责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