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宋 佳同志: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方 华同志:执法分局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大气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噪声污染防治、固废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主持执法分局工作。
沈子斐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水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财务审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环境规划、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监测与监控、环境科技、环境信息等工作。
分管局环境管理科(固废与辐射科)
朱 熙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
专职负责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区“263”办)工作;分管党建、纪检、行政管理(网络安全)、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农业农村和生活污水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分管局综合科(法规科)
钱恺勃同志:执法分局副局长,协助方华同志做好固废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张钧超同志:执法分局副局长,协助方华同志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王 军同志: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钟楼分中心主任,协助方华同志做好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协助沈子斐同志做好环境监测与监控工作。
主持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钟楼分中心工作。
中共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