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钟委办发〔2019〕46号),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协调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对镇、各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指导和协调。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区属道路临时占用及店招店牌、横幅、气球、气模等四类广告设施的市容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属内城市主要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负责区属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内环卫基础设施的修建和管理工作;参与新建住宅小区、城市道路交接工作。
(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法集中行使区政府决定赋予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负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根据城管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内容,行使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事权之外的行政处罚权。
(六)牵头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连志阳;办公联系电话:8198600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星港路88号钟楼区政府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