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机关后勤保障等。
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统战等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出境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管理、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全系统政工系列职称评审管理。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招聘、引进工作;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拟定全区卫生健康经济政策;承担机关和协调指导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审计工作;负责区级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提出各类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统筹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群团各项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健康促进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卫生健康普法宣传工作;按权限办理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
负责健康钟楼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统筹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健康产业推进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全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的生育政策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研项目和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承担与人体健康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联系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各相关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负责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全区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并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安全、疾病防治、免疫规划、食品安全等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健康安全保障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医养结合工作。
(三)医政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国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监督实施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承担信访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诊疗过程中的医疗纠纷;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统筹全区中医药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组织开展中医药相关人才培训教育。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牵头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治安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双拥、征兵体检和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信息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推进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评价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推进医联体建设。
组织实施国家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负责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
承担卫生统计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基础建设工作。组织与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任务,组织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推进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和应用。
牵头负责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协调重大项目办理、项目引进等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本系统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指导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配合钟楼医保分局做好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工作。由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