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服务>>主题服务>>交通出行>>动态资讯>>内容
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推行交通运输处罚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机制,创新打造“简单案件快办、复杂案件精办”的工作模式。
繁简分流后,违法当事人明显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的,口头教育后可直接不予立案。对立案后有新的证据证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撤销立案。案件办理阶段,对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的普通程序案件,进入“简单案件快办”程序,即通过自动获取、在线取证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类案分析,进行模块化释法明理实行案件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并组织跨区域协作调查,试点探索行政处罚掌上办、自助办。
在调查取证中,当事人主动认错认罚并明确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的,依法实施“简单案件快办”。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案件疑难复杂的,及时转为“复杂案件精办”。
(转载自《中国交通报》1月9日第2版,http://share.591adb.com/sharearticle/article/article_id/5836688/app_key/406ae173bfde42e23fb649bcfd7f3f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