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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征告〔2026〕7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152636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邹区镇农民集体(集体)
94819
86567
498
716
7038
220
0
95039
邹区镇前王村农民集体(集体)
114
邹区镇前王村前梅二十队组农民集体(集体)
22240
6984
12067
3189
邹区镇前王村前梅三队组、前梅二十组共有农民集体(集体)
39
邹区镇前王村前梅三队组农民集体(集体)
3907
192
3542
173
邹区镇前王村全德沟组农民集体(集体)
29977
5712
1565
17578
5122
邹区镇前王村汪田六队组农民集体(集体)
1320
618
702
集体合计
152416
99494
17672
18912
16338
152636
国有合计
合计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0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征收红线图-2025-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