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广化街187号;邮编:213000;电话:0519-68201818)。现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街道办事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区委、区政府“做精老城区”决策部署和街道党工委工作要求,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以规范运作为基础,以数字化转型为助力,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互动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推动钟楼区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1.持续强化组织保障。严格对照《条例》及2025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并巩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协调落实、责任科室具体承办、专职人员跟踪问效”的层级负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高效运转、任务落地生根。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市政府采购网站、区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发布,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街道通过市政府采购网站、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数27条,其中工程采购类公示3条,基层动态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23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办结公开申请3件。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尚未审结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尚未审结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覆盖面与精准度不足。二是公开形式与服务效能有待优化。三是信息公开质效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化内容建设,推动公开从“有”向“优”转变。聚焦民生关切与治理关键,动态完善公开标准,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在保障“应公开尽公开”基础上,着力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可读性和精准度,满足公众对高质量政务信息的需求。
二是优化公开载体,提升信息公开服务体验。持续加强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与管理,着力丰富信息呈现形式,在确保内容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增强发布内容的条理性和可读性。同时,进一步完善面向公众的咨询反馈机制,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与互动响应的及时性。
三是强化全过程管理,健全质效保障的长效机制。通过常态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定期自查,强化公开工作对政策落实、效能提升的促进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