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6-00016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发〔2026〕5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6-01-16 发布日期: 2026-01-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经开区、高新区(邹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钟楼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与意义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
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钟政发〔2026〕5号
 

经开区、高新区(邹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5〕65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5〕7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钟楼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与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实施本次普查,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区“三农”发展状况的重要工作,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和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五大方面。

(三)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与保障

区政府成立钟楼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统筹协调并解决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经开区、高新区(邹区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合力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普查力量,保障普查人员必要的办公条件、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落实普查方案,强化普查业务指导与培训,规范普查全流程操作,加大数据质量核查核验力度,切实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乱象,保障普查数据真实无误、完整可靠。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扎实推进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有效整合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资源,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为普查工作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钟楼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钟楼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行杰  副区长

副组长:刘夫先  区统计局局长

王玉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宏伟  区政府办副主任

廖全英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必青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常 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孙 佳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伶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丁 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冰茹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蒋 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查 实  钟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志俊  钟楼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分中心主任

许 静  区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刘夫先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