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河道和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组织实施了部分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名录如下:
新孟河(钟楼段)、西涵洞河、锁桥河、西市河、后塘河、凤凰河、南童子河、海石口河、会馆浜、皇粮浜、东十字河、洪庄河、护场河、毛龙河、通济河、南童子河枢纽。
特此通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