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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钟楼区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0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高效能治理,践行全链条治理和集成式服务,紧盯全链条监管开展全链条抽检,钟楼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和钟楼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起草了《钟楼区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您可在2026年4月20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1号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88891702

电子邮箱:zlscjg@126.com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钟楼区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高效能治理,践行全链条治理和集成式服务,紧盯全链条监管开展全链条抽检,根据上级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和钟楼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钟楼区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有关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重要技术支撑,持续强化信息公布、风险预警交流和核查处置联动效能,促进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坚持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合法有序、科学严谨”地开展检验检测;坚持采用规范的抽样方法、检验方法与技术规程,由具备资质的机构与人员实施,坚持“准确、及时、客观”地发布抽检信息。

(一)坚持依法依规。抽检工作要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确保抽样、检验、判定、信息发布等全流程合法合规、科学客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食品产业特点、消费量和季节规律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样频次,均衡推进任务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区市场监管各分局应当按照“三多两特两重点”的要求抽检重点产品,即重点抽检投诉举报多、风险隐患多、日常监管问题多,以及体现时令季节性特点和百姓消费特点的食品,同时要围绕本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和网络餐饮食品这两个重点。要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食品的关注,重点对无堂食外卖、直播带货、生鲜电商加大抽检力度。

(三)坚持常专互补。在做好常规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问题及执法办案的需要,及时有效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抽检监测工作,实现计划性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以常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指引为指导加大对网络餐饮的抽检力度(包括线上、线下),持续开展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抽检,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跟踪抽检,对当年度抽检不合格企业自下季度起每季度开展1次跟踪抽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用农产品和网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抽检,进一步提升抽检监测效能。

(四)坚持检管结合。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要联动协作,实现系统内抽检监测与日常监管信息互联共享、高效协同,抽检与监管并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效率,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管局邹区分局对属地凌家塘农产品批发市场每月抽检不低于20批次,在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抽检占比不低于全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的50%,并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追溯信息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学校食堂和食材、复用餐饮具集中采购平台要继续开展“双周检”(寒暑假除外),2026年底实现大中小学校抽检2年全覆盖,持续提升重点场所检管结合质效。

(五)坚持严格执法。健全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与执法协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开展核查处置,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案件查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三、计划安排

2026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计划批次不低于3960批次,所辖各分局抽检计划批次(详见附件1);

2026年全区农业农村部门全年定量抽检不低于2批次/千人,全年共计不低于1337批次。

四、组织实施

全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由区质量和食药安委统筹,区质量和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科学制定计划。根据全区抽检计划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本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非食用农产品抽检应按照必检项目(详见附件2)开展检测,且总项目不少于相关规定抽检项目的50%。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含必检品种、项目,同时选择不少于两个自选项目(详见附件3)。

(二)注重结果运用。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情况建立健全食品信息公布制度,在检验结果出来后30天之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频次不得低于每月一次,信息结果要及时上传至“国抽系统”。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重大、敏感信息时,公示前应做好评估和研判工作。要强化舆情管理和应对,稳妥处置舆情信息。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相关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核查处置过程中,要坚持抽检工作与监管工作相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要在风险控制、原因排查、跟踪复查中发挥主要作用;稽查执法、法制部门要在立案查处上履行职责。要加强核查处置流程节点时间管理,原则上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要在70天内完成,市县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要在80天内完成。要对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的中小微企业有效整改提供技术帮扶,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组织开展多批次不合格核查处置“回头看”,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按时完成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把握抽检工作时序进度,确保全年抽检任务按月均衡推进,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数据报送为准)。要根据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各项考核指标要求,统筹推进抽检工作,确保量质并举,提升工作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在风险防控和监管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将抽检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督导整改,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保障全年抽检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提升能力,切实强化抽检效能。各相关部门要推动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执法办案更紧密结合,提升问题发现率和风险预警能力。督促承检机构充分运用“江苏省食品抽检风控小程序”和“常州市食品抽检信息化辅助系统”,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频次,不断提升食品抽检效能。

(三)强化共治,努力营造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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