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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辖区内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使用,依据省市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钟楼区卫生健康局、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钟楼分局联合起草制定了《钟楼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您可在2026年9月3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胡行彬
联系电话:88890512
电子邮箱:zl88890516@sina.com
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7日
钟楼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使用,依据省市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部门协同、标本兼治,聚焦辖区内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安全、医保基金使用、价格收费、广告宣传等重点领域,通过卫健、市场监管、医保三部门联动部署、联合排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取缔一批非法点位、规范一批民营医疗机构经营行为,健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督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民营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门诊部、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
三、督查重点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领域(牵头:区卫健局)
1.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相关人员无资质开展医疗服务等行为;医师是否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是否存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违规挂证等行为。
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病历书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院感、消毒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3.行风建设与医德医风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医德医风问题。是否存在夸大病情、过度诊疗、诱导消费等行为。
(二)市场监管领域(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2.医疗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发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取得广告发布资质;是否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行为;非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3.药械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三)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牵头:区医保分局)
1.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情况。 重点核查虚构诊疗、伪造文书、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过度医疗等欺诈骗保行为;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串换药械及诊疗项目、超医保限制用药范围支付等行为。
2.医保协议履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医保服务协议开展诊疗及结算;结算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冒名就医、虚假住院等违规行为。
3.价格与收费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否及时更新并公示;诊疗价格是否按规定公示。
4.智能监控与数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保信息系统是否及时更新维护;处方审核管理是否规范;是否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智能监控和数据核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8月)
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分局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督查标准,完成督查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督查阶段(2026年9月—11月)
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分局联合组建督查工作组,对辖区内部分重点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督查。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检查模式,实现“一次检查、全面核查、多维度整治”。各部门互通检查结果、问题清单、拟定处理意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相关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督查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典型案例,形成可推广的监管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处置。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案件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落实联合惩戒。三部门共同压实医疗机构管理责任。将违法机构和人员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失信公示和联合惩戒。
(三)注重宣传引导
通过官方新媒体、社区宣讲、行业培训等形式,普及依法执业和医保基金使用法律法规知识。适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