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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6年7月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19600/2026-00037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6-07-07 发布日期: 2026-07-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26年7月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常州宏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宏巨科技新能源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河滨西路东侧、学府路北侧

常州龙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占地约29亩,新建厂房约3.8万平方米,并购置CNC、PC/PP原材生产线、高弹性材料生产线、硅胶泡棉生产线等设备产线40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PC/PP原材3000万平方米高弹性原材3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依托周边污水管网排放;营运期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应采取设置围挡封闭施工、洒水抑尘、对土方采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减少大气扬尘对环境的污染;营运期薄膜挤出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造粒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二级活性炭处理后30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0米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热压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压延、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二级活性炭处理后30米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各阶段各类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音及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公示期限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226 传真:0519-88890440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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