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原则,积极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全年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5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14条,部门动态37条,完成在线调查及反馈、热点回应各1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新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涉及停车场备案、绿化验收备案等领域,其中予以公开事项2件,因本部门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公开的事项5件,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而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件,均通过书面形式向服务对象作出解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一是健全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程序。二是加强日常维护,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检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统一规范标准,对标上级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要素和分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依法依规做好部门业务信息及机构概况等内容的报送与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指引准确到位,切实提升了公开实效与服务效能。年内通过门户网站累计受理电子信访件35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与处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依据《条例》及上级最新精神,持续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细则、流程及应急预案,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6.65(代收城镇垃圾处理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覆盖面与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仍不全面,且存在更新滞后现象,影响公众及时获取;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主要依赖传统平台,新媒体应用不足,内容呈现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与可及性均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夯实公开基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制度流程,对受理、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进行标准化设计,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强化队伍专业能力,通过专题学习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与运用,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准确与高效。三是优化政策信息服务,针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与关注点,以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城管领域政策信息的可及性与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