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新闸公共交通设施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住建〔2026〕1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新闸片区公共交通配套基础设施,缓解主干道交通拥堵,提升区域交通品质,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新闸公共交通设施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飞龙西路以南。项目主要建设公共交通场站及停车场,新建站房一座,实施场地硬化与停车位布设,同步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99.4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609-320404-04-01-679176)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