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效能为导向,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10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进行公开,安排专人维护更新,确保栏目内容准确。
(五)政府信息管理与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和公众期望,我局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方面公开的及时性仍需加强,部分栏目偶尔存在更新延迟现象,另一方面公开内容以常规工作信息为主,形式较为单一,与群众关心的热点结合不够紧密。
针对以上问题,2026年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提醒。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网站栏目更新情况,坚决避免栏目超期问题,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在发布时同步提供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或图表,让群众更容易看懂。
三是丰富业务工作公开内容。在发布常规工作信息时,有意识地增加与民生服务、企业办事直接相关的内容和指引,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