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全面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有效避免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可能造成的资金滞留和效率低下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备,通过周密部署和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预算单位托收业务改革。
本次托收业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要求各预算单位统一申请开设单位公务卡,专门用于处理本单位各类委托收款业务,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信费等定期委托扣款项目。该业务遵循“先支付、后还款”的结算原则,即在使用单位公务卡完成费用支付后,再按程序进行资金清算,从而进一步提高支付效率、降低资金沉淀风险。
目前,区财政局已组织首批36家预算单位进行公务卡申办工作,并正式启动托收业务办理,为下一步推广实施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