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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其职责
索 引 号:014119782/2026-00010
组配分类:直属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26-05-25 发布日期: 2026-05-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钟楼区星港路88号C座5楼,联系电话:88891372,单位职责:(一)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综合安全监察。(二)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三)受理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事故隐患的举报处工作
钟楼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其职责
 

钟楼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钟楼区星港路88号C座5楼,联系电话:88891372,单位职责:

(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区本级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执法职能。

(二)按照执法计划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已下放镇(街道)行使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事项除外。

(三)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四)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等有关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受理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举报。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与镇(街道)的有关职责分工。

镇(街道)主要负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钟政发〔2021〕62号文件明确由镇(街道)行使的20项烟花爆竹相关行政执法职责。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执法中队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加强业务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应急管理检查执法工作,抽调基层执法人员按钟委办发〔2022〕23号文件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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