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一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全市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487家,2022年地方抽查部分预案应备案企业,发现部分环境应急预案存在问题,督察组抽查12家企业,部分环境应急管理不到位。天宁区政府至今未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澄工业园未按要求开展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二、责任单位
钟楼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提高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五、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推动督察组抽查的5家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上报预案按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备案。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抽查力度,每年对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备案企业名录内30%的企业预案进行抽查,对发现预案编制质量较差的企业和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三)深化隐患排查落实。结合常态化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机制,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19号)要求对较大等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开展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的5家问题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二)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已完成2022年预案抽查问题整改。2023年完成对17家应急预案已备案企业开展预案质量抽查,发现各类问题19个,均已完成整改。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对35家较大等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对照《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开展自查自改自验,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防控措施,共发现环境风险隐患29个。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向钟楼区委、区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9-88890437
电子邮箱:zl263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