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投诉 |
信件标题: | 永红街道对本人的依公开申请超20个工作日没有任何答复 |
信件内容: | 本人在2024年4月2日提交的依公开申请,工单编号 20240402121816HRJ,内容为烦请提供本单元(清潭五村续建小区172栋甲单元)电梯增设存档资料,申请确认日期为2024年4月2日,截止到2024年4月29日已届满20个工作日,但永红街道至今未有任何答复。 |
留言时间: | 2024-04-30 |
回复时间: | 2024-04-30 |
回复内容: | 服务对象反映事项我局已收悉。经核实,该申请投递对象为永红街道办事处,不属于我局办理范围;经向永红街道了解相关情况,街道方面反馈:将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该事项答复,请左女士耐心等待。 |
回复单位: | 钟楼区住建局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