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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常信用办〔2020〕1号),对2020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做了全面部署,具体如下:
一、认真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区信用办从2018年度(含2018年)之前认定的市级示范企业中辅导培育,进行优选,组织2019年度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推荐申报(每个区原则上推荐1家优质企业),5月8日前将报告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遴选上报省信用办认定。
二、组织开展2020年度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工作
区信用办按照省信用办要求的企业贯标工作程序,组织企业配合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宣贯辅导评定,于4月底完成宣贯工作。5月8日前,向市信用办报送贯标和验收工作材料。5月10前,市信用办完成发文认定通过贯标企业,并上报省信用办。
三、做好2020年度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
各区信用办从2018年度(含2018年)之前认定的贯标企业中,宁缺毋滥、培育优选,按照上报计划,做好2020年度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5月8日前报送市信用办进行认定,5月12前上报省信用办。
四、规范做好省市两级示范企业复核工作
按照省信用办要求,市信用办将组织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对历年省市级信用示范企业进行复核,对复核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认定资格,收回铜牌和证书。市信用办将在信用中国(江苏常州)网站公示,并报送省信用办。
五、择优选择辅导和验收的信用机构
1.机构选择。市信用办在备案中介机构中择优选择贯标验收、示范验收辅导的信用服务机构。
2.资金支持。省信用办将通过专项资金拨付的方式,对开展贯标和示范创建的信用机构进行补贴,数量以各市报送的数量为准。
联系人:刘红霞;电话:8889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