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1
常钟市监处字【2020】4-003号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常州市祥祐实业有限公司
申益明
华府家园1#楼电梯(注册代码:3010-320400-200506-0016),使用单位:常州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现已变更为常州市祥祐实业有限公司),检验日期2016年7月29日,下次检验日期2017年07月31日到期后未经检验使用至案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主动履行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1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https://www.zhonglou.gov.cn/
2
常钟市监处字【2020】4-002号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五)项所指的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
常州市新宝同之立药房有限公司
齐晓蕾
当事人于2020年1月25日在其经营场所销售的“飘安 一次性使用口罩”,外包装标注了“ 飘安 PIAOAN® 一次性使用口罩 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 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10045号 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 执行标准:YZN/豫0190-2009”、“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YZN/豫0190-2009 品名:一次性使用口罩 规格:常规 数量:20 生产批号:20180618 生产日期:2018年6月18日 有效期二年”、“一次性使用口罩使用说明 规格型号:长方形 适用范围:医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长垣飘安工业园”等信息。根据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查标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有关情况的复函,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一次性口罩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批号编排是产品代码006+年月日形式,产品初包装数量为10只装或单只包装,挂耳方式为内挂耳,耳袋形状为扁形。通过比对上述特征,认定上述“飘安 一次性使用口罩”冒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且侵犯了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证号为第5731735的注册商标。当事人虽说明上述“飘安 一次性使用口罩”的提供者,但其不能提供合法取得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3
3
常钟市监案字【2020】1-00001号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常州市百安劳保用品厂
张彦鹏
当事人于2019年8月5日组织生产了1000顶安全帽,上述安全帽2019年8月6日在当事人的仓库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经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TQT01-1357-2019)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项目不符合GB2811-2007《安全帽》标准,依据《2019年安全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方案》,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及2019年8月16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南宁市鑫玮鑫五金机电经营部抽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J19-T00303),检验结论:依据桂市监函[2019]1129号文中《2019年安全帽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永久标识、浸水冲击吸收性能、高温冲击吸收性能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2811-2007《安全帽》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 又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7月2日生产了100顶安全帽,上述安全帽在2019年5月14日被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正军五金建材批发部抽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D195002595)的检验结论是:经抽样检验,冲击吸收性能(高温)项目不符合GB2811-2007标准,依据CCGF602.1-2015《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及2019年7月20日生产了150顶安全帽,上述安全帽被浙江省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浙江省嵊州市三界镇五金工具店抽检,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Z190208JC0196)的检验结论是:该产品依据GB2811-2007《安全帽》标准检验,样本所检项目中耐穿刺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10
4
常钟市监处字【2020】4-001号
钟楼区五星淘客食品商行
许建祥
当事人分别于2020年1月24日和2020年1月28日在其门店和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飘安 一次性使用口罩”,该口罩外包装标注了“ 飘安 PIAOAN® 一次性使用口罩 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 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41号 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 执行标准:YZB/豫0190-2009”、“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YZB/豫0190-2009 品名: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规格:常规 数量:20 生产批号:20190402 生产日期:2019年4月2日 有效期二年”、“一次性使用口罩使用说明 规格型号:长方形 适用范围:医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长垣飘安工业园”等信息。根据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查标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有关情况的复函,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一次性口罩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批号编排是产品代码006+年月日形式,产品初包装数量为10只装或单只包装,挂耳方式为内挂耳,耳袋形状为扁形。通过比对上述特征,认定上述“飘安 一次性使用口罩”冒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且侵犯了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证号为第5731735的注册商标。当事人虽说明上述“飘安 一次性使用口罩”的提供者,但其不能提供合法取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