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弘艺文化艺术中心:
你申请登记常州市钟楼区弘艺文化艺术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州市钟楼区弘艺文化艺术中心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同意秦阳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弘艺文化艺术中心法定代表人;
三、同意作为常州市钟楼区弘艺文化艺术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
四、同意常州市钟楼区弘艺文化艺术中心的章程(其业务范围:街道、老旧小区艺术美化,旧物利用与改造;基层群众文化艺术的宣传与辅导;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及展览活动)。
请你们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持本批复到钟楼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此复。
常州市钟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