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龙江路东侧、中吴大道南侧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钟住建〔2023〕53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居住环境,完善生态绿城建设,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龙江路东侧、中吴大道南侧绿地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龙江路高架以东,中吴大道以南,皇粮浜湿地公园以北,东侧为在建小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总面积约1.78公顷。
1.土方工程:地形整理(营造疏林草地缓坡地形)、拆除工程、外购土方;
2.景观工程:新建步行道730m²、新建自行车道980m²、活动场地160m²、新建人行道100m²、成品坐凳、太阳能路灯;
3.绿化工程:新种乔木1244棵,新种地被20000m²。
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与新增建筑面积。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5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4万元,基本预备费16.9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该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审批,简化审批程序。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308-320404-04-01-464830
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