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钟住建〔2022〕7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问题,维护社会和谐,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钟楼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泰村花园、运河苑、怡和花园等32个住宅小区内(详见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新建、改(扩)建充电桩、停车场地、停车棚等电动车充电设施,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效供给。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包括:1、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停车棚水平投影面积共8850平方米;2、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无棚横档安装120米;3、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场地,改造、新增场地面积6815平方米;4、绿化移植及场地改造6175平方米;5、新建电力设施3200米;6、增设监控设备293处;7、增设灭火器301组;8、设置充电告示牌159个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65.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51.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49万元,基本预备费69.80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区级财政统筹安排。该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四、项目开竣工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212-320404-04-01-149680)
附: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钟楼区2023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xls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