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2年常州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常州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工作部署,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水平,全力打造“常有众扶”名片,服务“532”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 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认定。将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对已经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的,定期复核,掌握家庭状况的动态变化。对因故还未申请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群众,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自主申请,增强主动发现。
2. 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针对不同类别的困难群体,实行分类管理,实施不同层次的保障措施。通过精准识别,分层分类确定救助对象,将救助覆盖面有效延伸至所有低收入人口,综合发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效应,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向多层次、梯度化发展,形成完善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
3.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化监测。做好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云平台与“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建成覆盖全市、城乡一体、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做好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和综合帮扶。
二、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4. 科学调整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分档确定。
5. 健全特困供养制度。出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规范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救助供养制度,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提供的救助帮扶服务更“温情”。
6.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解难”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影响和制约临时救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系统梳理,要放宽救助认定条件、细化分类救助标准、简化申办确认程序、强化相关保障机制等。
三、深化“党建+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成效
7. 深化“试点”工作。将深化“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纳入全市2022年度党建设工作要点,将“党建+社会救助”创新发展水平纳入全市2022年高质量考核指标,推动党建工作与救助工作、治理工作和社会工作深度融合,出台《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进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点)。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在所属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打造各不少于2个社会救助创新示范点。
8. 健全“联动”机制。加强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与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的数据互通、优化网格员与社会救助服务站点的联动,强化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和主动救助,构建“双网互嵌”“两员合一”的救助服务新模式。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9. 优化“便民”服务。在法律框架内持续精简流程、下沉审批权限,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办理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取消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让困难群众“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同时为高龄、残疾等特殊群体保留传统的业务办理渠道。加快建立“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更大力度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和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救助,实现救助主体多元化和救助方式多样化的有机结合。
四、高质高效推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0.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新变化新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辖市(区)要及时调整本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不断优化成员单位的救助职责和任务清单,定期协调和解决救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1. 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四查一帮扶”(帮扶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活动。牵头做好市民政局等5部门开展全市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社会救助e路行骨干素质提升计划”,对全市超1000名网格员骨干进行培训。辖市(区)、镇(街道)均要举办社会救助专题培训班,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社会救助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化救助队伍。继续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运用多种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救助政策的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困难群众遇困求助的自觉。
12. 加强督促检查。通过统计监测、实地督查、下发通报、量化考核、绩效评价、资金核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压力逐级传导、跟踪督促推进的工作常态,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