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江苏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7日
附件:江苏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