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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级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指导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000802/2026-00019
组配分类: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公开方式:转载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26-06-18 转载时间: 2026-07-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苏民助〔2025〕7号),制定《省级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指导清单(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各地在组织实施服务类救助项目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定位,充分认识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对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提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级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指导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苏民助〔2025〕7号),制定《省级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指导清单(202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

各地在组织实施服务类救助项目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定位,充分认识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对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推动民生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三者有机结合;要坚持统筹协同,聚焦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强化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卫健、残联等部门协同,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照护项目链接,积极发挥慈善等社会力量作用;要坚持保基本原则,聚焦社会救助对象的必要服务需求实施项目,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中求进;要坚持严格闭环管理,围绕立项评估、资金使用监管、绩效评价等环节,构建“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运行机制。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8日

省级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指导清单

(2026年版)

1.社会救助对象中独居老年人安全探访服务;

2.社会救助对象生活居所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风险防范服务;

3.社会救助对象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服务;

4.社会救助对象中精神障碍人员社区康复服务;

5.社会救助对象中就医困难人员送医陪诊服务;

6.社会救助对象中老年人助餐服务;

7.社会救助对象中失能半失能人员助浴助洁服务;

8.社会救助对象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服务;

9.社会救助对象中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

10.社会救助对象节日走访慰问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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