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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0-00539
组配分类:医疗卫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卫〔2020〕27号 发布机构: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5-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镇、各街道卫计办,各相关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将《钟楼区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0日钟楼区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为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升全区妇女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
关于印发《钟楼区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钟卫〔2020〕27号
 

镇、各街道卫计办,各相关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现将《钟楼区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0日

钟楼区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升全区妇女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019版)、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新增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办〔2020〕2号)、省卫健委、财政厅、妇联、总工会、医保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妇幼〔2020〕7号)和市卫健委《关于确定2020年基本公卫妇幼新增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常卫妇幼〔2020〕55号)以及《钟楼区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意见》(钟政办发〔2018〕12号)精神,结合钟楼区工作实际,制定钟楼区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落实“两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治策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适龄妇女健康状况。

(二)年度目标

1、2020年为20000名城乡妇女免费开展“两癌”检查。参照镇、各街道往年任务数及目前实际情况,具体分解为: 邹区镇2500人、北港街道2600人、新闸街道1900人、五星街道3500人,永红街道3000人,西林街道1700人、南大街街道2500人、荷花池街道2300人。

2、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率达到95%以上,宫颈癌早诊率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60%以上。

3、服务对象“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80%以上。

4、承担“两癌”检查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5、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一)检查对象:35-64岁妇女,优先保障贫困妇女。

(二)检查周期:每年组织一次“两癌”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开展经常性“两癌”检查服务。

(三)检查项目:按规定免费提供《江苏省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见附件1)内的检查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

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

包括取材、涂片、固定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宫颈细胞学检查原则上采用TCT检查。不具备阅片能力的初筛机构应将涂片送至辖区协议的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阅片,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及时将阅片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

对检查异常/可疑者:初筛机构通知其到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同时填写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具有阴道镜、病理组织学检查能力的初筛机构可直接进行进一步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做好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转诊及随访工作。

3、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经费由机构或者个人自理)开展HPV检测,对HPV高危亚型检测结果阳性或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其他高危型者应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

4、阴道镜检查

接诊机构负责对肉眼检查异常、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及时反馈至初筛机构。

5、组织病理学检查

接诊机构负责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二)乳腺癌检查项目

1、临床乳腺检查和乳腺彩超检查:初筛机构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的接诊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同时填写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

2、乳腺X线检查:接诊机构负责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BI-RADS分级0级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3、组织病理学检查:接诊机构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进一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三)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1、随访管理对象: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包括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巴氏分级报告结果为IIB及以上者,HPV检测结果为阳性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包括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2、随访管理要求:建立“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追踪、随访工作机制,提供全程规范化的随访管理。随访工作人员要建立随访情况登记册,详细收集受检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做好随访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务人员作用,督促“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尽早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并及时记录报告病例相关情况。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

为保证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对参与“两癌”检查的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2、管理方面培训内容

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财务管理、监督指导和考核、质量控制、信息统计和报告等。

3、技术方面培训内容

(1)宫颈癌检查: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初筛机构重点培训宫颈细胞学、HPV检测的取材、涂片等技术要点及信息填报要求等;接诊机构重点培训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相关报告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2)乳腺癌检查: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初筛机构重点培训乳腺彩超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报等;接诊机构重点培训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镇、各街道卫计办要充分发挥各自组织动员优势,深入单位、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

2、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两癌”检查相关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提高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3、“两癌”检查机构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在服务窗口和候诊场所采取宣传橱窗、易拉宝、滚动字幕、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以及惠民政策,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主力军的作用。

4、“两癌”检查医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积极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转诊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就诊妇女保健意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1、从2019年开始,国家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调整进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组织的工作衔接,按照工作力度不减、管理更加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

2、按照不低于128.6元/人标准(宫颈癌49.6元/人,乳腺癌79元/人)保障“两癌”检查经费。已交纳生育基金的妇女:筛查经费128.6元/人由市财政与镇、各街道共同承担,市财政以90元/人的标准,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年底与市财政核算后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差额部分38.6元/人由镇、各街道承担。未缴纳生育基金的妇女(含64岁以下退休、无业在家人员):筛查经费128.6元/人由镇、各街道保障,所有保障经费于12月31日前拨付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确定“两癌”检查机构;负责“两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质量控制组;研究上报辖区“两癌”检查任务数,制定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两癌”检查机构监督检查和“两癌”检查工作考核评估;依靠全员人口信息库,会同妇联、总工会等做好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

2、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协助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信息管理等“两癌”检查实施工作。收集相关信息并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检查机构确定及职责:

(1)检查机构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邹区镇卫生院、邹区镇卜弋卫生院、北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大街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荷花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常州激光医院为初筛机构;确定市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接诊机构;确定南京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检测机构。

(2)检查机构职责: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检查机构要做好“两癌”检查的分时预约、体温检测、健康码查询、秩序维护、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工作。发热患者不予预约、检查。

初筛机构:①开展“两癌”初筛检查:通过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核实受检对象身份信息确认符合政策后,与受检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免费检查服务内容、转诊机构等信息),提供“两癌”初筛检查服务;②分类指导:综合病史采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检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检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检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填写转诊单,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③结果反馈及随访: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阅片或HPV检测能力的,应当将涂片或标本送至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对于失访者,做好随访记录;④建立“两癌”检查健康档案:将受检对象个人信息、检查情况等录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并将后续转诊、进一步检查、治疗等完善后的信息推送至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接诊机构:提供“两癌”检查接诊服务。指定专人优先接待初筛机构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检查结果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辖区“两癌”检查医疗保健机构签署委托检测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提供检测服务,保证检测质量,按要求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委托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区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检查与质量控制。

(三)信息管理

1、信息内容:包括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上报、质控及统计分析等内容。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妥善保存受检对象个案资料、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资料等,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定期将月报表、季度报表等逐级报送至区级、市级及省级“两癌”检查管理组织。

2、管理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的质量控制。“两癌”检查管理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对信息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3、信息化要求:区卫生健康局督促医疗机构加强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运用,利用信息化推进“两癌”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并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对信息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为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质量控制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两癌”检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将质量控制结果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

2、根据“谁委托、谁负责”原则,对医疗保健机构外送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为质量控制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外送检测机构的遴选,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备,并组织开展质控,确保检测的质量和安全,外送检测机构同时接受区卫生健康局的质量控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平台和机构,应及时调整。

3、质控标准及方法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阴道镜检查质控:分别抽查10%结果为正常的报告和5%结果为异常的报告,由专家进行复核,报告结果符合率应达到95%(阴道镜检查的流程、阴道镜图像评估、阴道镜检查记录)。

病理组织学检查质控:抽查10%的病理切片,由专家进行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应达90%。

乳腺彩超质控:观察所有超声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5%。

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达到95%。

附件1:江苏省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

附件2:钟楼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组

附件1

“两癌”检查免费项目清单

项目

内容

宫颈癌检查

妇科检查

包括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取样+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

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阅片

HPV检测(有条件地区)

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

阴道镜检查

对HPV16、18型、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宫颈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人群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检查

临床乳腺检查

乳腺视诊、触诊

乳腺彩超检查

乳腺超声评估BI-RADS分级

乳腺X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为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并进行BI-RADS分级描述

注:按照国家文件精神,以上免费项目分别按照宫颈癌49.6元/人、乳腺癌79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

附件2

钟楼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组

组长:

韩  波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顾朝阳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员:

金绚希

区卫生健康局健康促进与爱国卫生科科员

承晓定

市妇幼保健院乳腺外科主任

强  贤

市妇幼保健院病理科主任

张  铭

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吴伟成

市妇幼保健院影像科主任

贾赛玉

市妇幼保健院B超室副主任医师

钱爱珍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女保健科科长

李  苏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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