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关于馒头、花卷(20200701)的2份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同日送达被抽检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南大街唐顺肥牛海鲜火锅店使用的“馒头、花卷(20200701)”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ASH20-036842.004,食品名称:馒头,购进日期:2020-07-01,标称生产者名称:无。《检验报告》No:ASH20-036842.003,食品名称:花卷,购进日期:2020-07-01,标称生产者名称:无。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我局于2020年7月23日对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异议期内未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复检。当事人共购进“馒头、花卷(20200701)”各2公斤,进货价10元/公斤,抽样人员各买走1公斤,剩余2公斤被该店员工食用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无。经查,馒头、花卷(20200701)用于该店员工早餐食用。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南大街唐顺肥牛海鲜火锅店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