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关于“白根柱 鱼皮花生”(2019-12-29)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032000028073113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20320000280731138
食品名称
鱼皮花生
采购日期
2020-2-25
型号规格
155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欧润副食品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标准指标≤0.50g/100g,实测值0.81 g/100g
检验机构
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年6月29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0年6月30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0袋。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购进“白根柱 鱼皮花生 2019-12-29”10袋,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召回。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问题,应是商品运输或者生产环节造成。
行政处罚
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无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