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自贡大商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开古碧螺春(绿茶)的《检验报告》(№:院质检字第2020080001213号),于2020年9月2日送达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院质检字第2020080001213号),食品名称:开古碧螺春(绿茶);被抽样单位名称:自贡大商商业有限公司;标示生产者名称: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0-03-0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2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院质检字第2020080001213号),当事人于2020年9月5日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0年3月2日生产品名为“开古碧螺春(绿茶)”的食品(生产日期:2020-03-02)162盒,经自行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150盒。至2020年9月2日案发止,当事人以10元/盒的成本生产开古碧螺春162盒,其中12盒用于出厂检验,剩余150盒以12元/盒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未有召回。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944元,获利300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主动向告知各经销商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积极召回,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积极整改,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承诺将注重提升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意识,加强对企业专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产品质量,杜绝安全隐患,保证产品合格。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