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品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决明子山楂茶的《检验报告》(NO:NJ2020BA0034F),于2020年11月3日送达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保健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NJ2020BA0034F),样品名称:决明子山楂茶;被抽样单位:长沙市品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标示生产单位: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批号/生产期:BR2020A1/2020-04-11;问题项目:番泻苷A,番泻苷B。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NJ2020BA0034F),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当事人于2020年4月11日生产品名为“决明子山楂茶”的保健食品(批号:BA2020A1)2314盒(173.55KG),成本价为5.8元/盒,至案发止,当事人以6.5元/盒的价格销售了2304盒(172.8KG),其余10盒(0.75KG)用于出厂检验和留样,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5041元,获利1612.8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主动向告知各经销商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积极召回,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积极整改,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