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我局接到检验报告No:(2020)食检字第SC20-1636号,被抽样单位:钟楼区邹区恒味休闲食品商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0年11月19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钟楼区邹区恒味休闲食品商行经营的“葡式蛋挞(原味)2020-08-22”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2020)食检字第SC20-1636号,被抽样单位:钟楼区邹区恒味休闲食品商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我局于2020年11月19日对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于2020年8月23日从龙海市八宝利食品有限公司购进100kg“葡式蛋挞 生产日期:2020年8月22日”对外销售,进货价为22元/kg,当事人未按照外包装标签标注的“避光、阴凉、干燥”条件储存上述蛋挞。2020年12月1日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52kg上述蛋挞,销售价为34.4元/kg,销毁48kg,货值金额共3440元,获利644.8元。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当事人启动了召回程序,截至日前未有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邹区恒味休闲食品商行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生产控制,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