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关于当事人经营的“牛蛙 2020.9.17购进”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0年10月21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五星季传尚综合超市销售的“牛蛙 2020.9.17购进”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BOS1EBST4871282),食品名称:牛蛙。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0年9月17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情况
我局于2020年10月21日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牛蛙类水产品销售周期较短,当事人于2020年9月17日购进的牛蛙已无库存。办案人员现场送达编号为NO:BOS1EBST48712823的《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涉案牛蛙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当事人对检测结论无异议,也未在法定期间内提交复检申请。至2020年10月21止,当事人购进“牛蛙2020.9.17 购进”5.47Kg,抽样检验5.47Kg,买样单价:10元/Kg,销售价:10元/kg,货值金额:54.7元,获利金额:10.94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钟楼区五星季传尚综合超市主动整改,承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五星季传尚综合超市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登记义务,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