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关于当事人经营的“牛蛙2020.9.17 购进”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0年10月21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NCP20320404342641219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NCP20320404342641219
样品名称
牛蛙
购进日期
2020年9月17日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食品来源
钟楼区五星季传尚综合超市
被抽样单位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2。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共购进5.47公斤,全部抽样。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已全部抽样,无法召回。
原因排查
这批牛蛙是由当事人从常州市凌家塘赵湘梅水产批发部购进,常州市凌家塘赵湘梅水产批发部是从江苏省高邮市甘垛镇姚家村三组王伟养殖塘采购的。
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依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免于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